圣经上从未以“旨意”二字解释应否结婚。圣经上明示,上帝要人成为圣洁,远避淫行,无论结婚与否,这是神的旨意,与永远不变的原则。而各人的婚姻方式,则是神的引导。旨意是绝对的,引导是相对的;旨意是不变的,引导是因人而异的;旨意是神所定的,引导是圣灵对各人不同的工作。这不是能以一人之经验而概全的。至于如何察觉神的旨意:
第一、必须先预备好顺从的心志。有人主张知难行易,知易行难或先行后知,先知后行,圣经则不谈这些。约翰福音第七章十七节:人若立志遵行祂的旨意,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,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。可见“志”比“知”更重要。基督徒必须先有顺从的心志,舍己的开端,才能知道神的旨意。
第二、凡是神的旨意,绝不可能违背圣经。因此,查考圣经是唯一又稳又正的道路。记住,绝不要以经验代替真理,以感觉代替真理。或以理性代替真理,神的道才是唯一的真理。如果有人见异象,作异梦,讲预言,或有特别的感动,只要违背圣经原则,一概不足以信。
第三,如果是神的旨意,你顺从之后,祂一定给你内心的平安。歌罗西书第三章十五节说: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;你们也为此蒙召,归为一体,且要存感谢的心。有些人做对事却不平安,另外有些人做错事依然平安,什么是基督作主的平安?圣经上说:“你们的心,若不责备你们,就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了。”下面说:“因为神的心比人大。”因此,基督的平安,应该是尊主为大,俯伏在神之下的平安。
第四,如果这件事与他人有关,必须双方同受感动,同受引导,并根据圣经原则,才得以成立。尤其是婚姻,必须两厢情愿。一个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说:“神感动我向你求婚!”只令人觉得荒谬可笑。
第五,已经由历史印证的神的旨意。如果你肯继续不断用顺从的心志,你会发现,神的旨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是不变的。
第六,切勿轻信环境的引导。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,他常会误以为那唯一剩余的小路是神的旨意。这种理论,相当危险,因为它忽略了“等候”的灵性。当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时,神可能藉着你的长辈或一些属灵的人向你显明。